回服務資訊公告

【轉知】交通部觀光局函為有關外籍人士或國外留學生來臺打工或實習者,應遵循就業服務法及觀光法規相關規範

2019-05-06• 活動訊息

按上開來函函示,外籍人士或國外留學生除應符合就業服務法規定外,未經考試及訓練合格取得執業證並受旅行業僱用或受政府機關、團體之臨時招請,不得執行導遊業務,倘查有違規情事,交通部觀光局將依法裁罰。對於有意擔任外語導遊之僑外生,切勿違法,應依法參加考試取得證照。